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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天然气化工厂(一)
时间: 发布时间:2025-04-01 12:29:19 水富县是昭通最年轻的县级区域,成立于1974年,但这块区域最早属于四川宜宾。水富的建立源于云天化的成立,可以说,没有云天化就没有水富。 1973年,云南省获悉国家计划从国外引进13套大型化肥装置,拟建“绥江化肥厂”。 1974年2月,厂址选定在金沙江与横江交汇处的四川宜宾县安富公社滚坎坝,厂名更改为“云南天然气化工厂”; 3月,四川省委员会、四川省革命委员会为支援云南的建设,同意将宜宾县安富、水东、水河3个公社划给云南。5月2日云南、四川2省代表在宜宾签订《四川省宜宾地区宜宾县安富、水东、水河公社划归云南省管辖的行政区划调整协议书》。《协议书》指出:“同意将宜宾县安边区的安富公社和横江区的水东、水河公社,20个大队,166个生产队,5139户,23933人,面积约80平方公里,耕地27066亩,其中水田16971亩、旱地10095亩,全部划归云南省昭通地区管辖。自交接之日起,四川省宜宾县停止行使行政管辖权力。” 6月22日,昭通地委和宜宾县委组织部在绥江签署《组织工作交接协议》。会议决定,自1974年7月1日起,宜宾县安富、水东、水河3个公社正式交由昭通地区行使行政管辖权力。 6月下旬,根据云南省意见,取“水东”“水河”之“水”和“安富”之“富”,定名云南省昭通地区水富区。7月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将四川省宜宾县3个公社划归云南省管辖的批复》。7月1日,水富区正式建立。 现将《国务院关于将四川省宜宾县三个公社划归云南省管辖的批复》转发给你们。四川省划归我省的安富、水东、水河3个公社,位于宜宾县安边至屏山县糖房湾的一段金沙江以南,宜宾县安边至云南盐津县庙口段横江西北,面积约80平方公里。3个公社有20个大队,166个生产队,合计513923933人,耕地27066亩。3个公社划归我省后,两省在这一地段的界限,即以金沙江和横江江户,心为界。 遵照国务院的批示,并考虑到目前的真实的情况,为切实加强对这一地区的领导,确保云南天然气化工厂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在交接期间已经成立的水富区仍维持原状不变,过渡一个时期,积极做好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划归绥江县管辖。至于今后是否设区的问题,将根据真实的情况,再行确定。两省协议确定,安富、水东、水河3个公社从1974年7月起,由我省行使管理权力,各有关部门在计划和安排工作时,必须考虑到这一区划的变动。 两省5月14日联合报告及5月24日来电悉,为建设化肥厂需要,同意将四川省宜宾县安富、水东、水河3个公社划归云南省绥江县管辖,建厂期间,昭通地区可加强领导。 四川省宜宾地区宜宾县安富、水东、水河公社划归云南省管辖的行政区划调整协议书 中央决定,使用四川的天然气,由云南省建设一座年产30万吨合成氨,48万吨尿素的化肥厂。经燃化部提出,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同意,厂址定在四川省宜宾县安边区安富公社,能节约大量投资,这个厂的建设,对于实现毛主席“备战、备荒、为人民”和“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伟大战略方针具备极其重大的意义。为了支援兄弟省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贯彻多、快、好、省的方针,四川省委同意将宜宾县的安富、水东、水河3个公社划归云南省。根据两省省委的指示,云南省派省计委副主任杨正南、省民政局局长白玉清,四川省派省民政局局长乔中灵于1974年4月,在四川省宜宾地区同地、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了协商研究,以批林批孔为纲,对有关区、社、队干部和群众,进行了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教育,经过征求意见,对行政区划调整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为便于统一行政管理,四川省宜宾地区和宜宾县根据四川省委决定,同意将宜宾县安边区的安富公社,横江区的水东公社、水河公社,20个大队,166个生产队,5139户,23933人,约80平方公里的地方,耕地27066亩,其中,水田23933亩,旱地10095亩,全部划归云南省昭通地区管辖,自交接之日起,四川省宜宾县停止行使行政管辖权力,由云南省昭通地区接替行使行政管辖权力。 二、安富、水东、水河公社划归云南后,两省在这一地段的省界,即以金沙江、横江(即关河)江心为界,金沙江以南、横江西北部的地方属云南省昭通地区管辖;金沙江以北、横江东南部属四川省宜宾县管辖。 三、安富、水东、水河3个公社在四川省宜宾县管辖期间,按照“一定五年”粮油征购基数,1974年4月1日起,应从四川省宜宾县的任务中减去,增加到云南省昭通地区总任务中。鉴于目前这3个公社没有仓库,收储有困难,1974年度夏季粮食、油料仍由宜宾县代征购、代储、代销;秋粮由宜宾县代储,征购和销售的指标由昭通地区安排。 四 、在交接之前和交接过程中,对于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以及文书档案、森林、农作物、牲畜等都要加以保护,不得转移、分散。对于阶级敌人乘机造谣破坏,应予追查,从严查处。 五 、为了不使行政区划的变动影响当地的革命和生产,安富、水东、水河3个公社党政、文教、卫生、财贸等部门的干部和职工,凡原籍在本公社的,应留在原地继续工作;原籍不属于3个公社而继续留下工作的,云南省表示欢迎;坚持要求调出的,由宜宾县调回另行安排工作。干部职员的留、调,采取逐步接替的办法,但时间不允许超出一年,在调动之前,所有干部和职工,都要严守工作岗位,抓革命,促生产六 、四川省宜宾县在安富公社的煤窑和铁厂厂房,随行政区划的调整,交付云南。其投资的补偿问题,由双方在交接中协商解决。 七、宜宾县在天池兴建的小型化肥厂,所需天然气原料,云南省同意按该厂一期规模合成氨3000吨,二期扩建至5000吨,三期扩建至1万吨的建设进度,分期供给天然气。并在安装30万吨化肥厂天然气管道时统一考虑,在靠近该厂的适当位置上留一个接头,这段支管设计、安装和所需管材由云南省协助解决,建设投资由宜宾县负担。 八 、云南省化肥厂的建设,要认真考虑环境保护,不要污染江水,影响下游饮用,污水的排放、要求达到国家净化标准。 九、有关财政税收,中、小学招生和货物运输、商品供应等工作,原则上从1974年7月1日起由云南省昭通地区负责安排。 十、四川省宜宾县原在横江(关河)规划设计的张窝、横江、虾爬口3个水电站,在经国家批准后,整个建设中的具体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原横江区水河公社和安边社区安富公社之间的横渡、两岸码头,仍按历史习惯,由横江、安边运输社经营。云南不再另设专业民用横渡;对云南原参加两社工作的社员,仍继续参加原单位工作,同工同酬,共同团结。工厂船只及社、队生产船只不在此限。 十 一、对本协议未详及的各具体问题的处理,应由云南省昭通地区、四川省宜宾县双方的对口单位根据本协议的原则,进行具体协商解决,另订具体协议,付诸实施。有关交接工作,由四川省宜宾县和云南省昭通地区的革命委员会派出负责干部共同组成交接工作组具体进行。交接工作完毕后,双方各自向省革命委员会报告备查。 十二、四川、云南参加协议的一致认为:为了作好这次行政区划的调整和各项交接工作,所有参加这项工作的人员都一定要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以批林批孔为纲,以大局为重,加强团结,按照手主席革命路线和党的有关政策处理好很多问题,顺利地完成两省省委交给的光荣任务。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正式文本10份,分别由两省革命委员会、省民政局、地、县革命委员会保存,各级的各相关的单位需要,可以翻印副本分送。 在批林批孔深入开展的大好形势下,云南省昭通地区水富区、四川省宜宾地区宜宾县于8月2日至4日,在宜宾县横江区召开了交接工作座谈会议。出席这次会议的有水富区委、区革委代表蔡文贵、胡正品、、辛忠勤、张尚玉等负责,宜宾县委、县革委代表王涤补、杨修文、王殿魁、范桂生、王衡义、罗北陵等负责,和宜宾县各部、委、科、局、行的代表,安边、横江区委、区革委、区级机关各部门的负责,安富、水东、水河公社党委、革委的负责,以及3个公社的行政干部、财贸职工、小学教师。还有云天化建设指挥部党委朱德斌、高均田等负责应邀出席了会议。共到会190多人。与会都遵照毛主席“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的教导,本着两省协议精神,充分交换了意见,开成了一个团结的会议。 会上双方领导对3个公社调进调出的都表示了热情地迎、送和勉励,调进调出的代表在会上作了热情洋溢的发言,表示坚决服从革命需要: 一切行动听指挥,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会上建设指挥部的负责,介绍了云天化建设的重大意义,使到会深受鼓舞。会议期间双方领导广泛地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并分组进行了交谈,整个会议充满着团结友谊的氛围。 会议认为:自从5月2日两省协议签订以来,双方都进行了一系列的交接工作。6月21日在绥江召开了对口协商座谈会议,按照两省协议11条精神,进行了具体协商研究,各部门都达成了对口接交协议。 一个多月来,在水富区委、宜宾县委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商业、财经、工交、文卫、青年、妇女、知青,以及财务等方面都进行了具体接交,整个交接工作,由于双方对口单位和交接人员都坚持了无产阶级挂帅,以批林批孔为纲,以大局为重,按照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和党的有关政策,按照两省协议精神处理问题,使交接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基本上告一段落。 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具体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迅速地圆满地完成交接工作,双方到会领导和有关对口部门又再一次进行了交谈。一致表示会后要在党委领导下,有关对口单位要抓紧进行还没完成的交接工作,以支持云天化建设。 一、在干部问题上,双方主管部门一定要按协议处理。1.双方协商已决定的走留人员,原则上不变,个别特殊确需变动的,经双方组织协商解决。2.凡属移交干部由各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县委组织统一移交。3.现在宜宾县工作,原籍属3个公社而要求调往水富区工作的,根据自身的需求与可能,由双方协商待交接工作结束上报后,按日常干部调动处理。4.经县农业局、县水电局、县广播站在3个公社临时雇请的农技、林业、水利、广播员应由雇请的主管部门同水富区有关部门进行接交。5.对调回宜宾县工作的干部、职工,按双方协议时间,由宜宾县、区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同时通知水富区和本人,通知调动前,要安心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走前要同本单位做好工作移交。 二、知青问题,仍按宜宾地委、昭通地委负责口头协商,原分配名额不变(安富公社45名水东公社13名、水河公社14名、共72名),个别不愿去的由宜宾县另行安排。74年新下知青安置经费由宜宾县拨付,7月1日前,申请办理病残的知青,分别由市、县和水富区主管部门一同研究办理。安置和办理病残知青的工作,在今年底以前结束。 三、干部职工工资问题,在未办理组织手续之前,仍由宜宾县代发。组织手续接交完毕,双方进行结算。 会议要求双方各有关交接对口部门,按照协议精神,要抓紧时间进行交接工作,在交接中遇到的-些具体问题,在党委的领导下,由对口单位协商解决。交接工作完全结束后,双方一同写出交接报告,各自向省、地上报。 |